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在孟津区宏辽紫檀院就职期间一直拖欠公积金,六月份离职后承当九月份把公积金社保补缴齐,到期限后对付沟通无果,往后推。
公积金 孟津 补缴 承当 就职 拖欠 管理中心 离职 缴纳 员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1-29 15:29: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我单位工作人员已联系被诉求人进行催缴,现被诉求人承诺将于2024年12月为诉求人补缴五险一金。11月29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诉求人表示已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