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老城区周公路黄梅路路口大张附近买东西回来后发现车被贴了一张违停罚单,是交警四大队的。我想请问一下以前在贴条之前不是还打电话通知让其把车挪走吗?现在就直接贴了?我的车上留的有挪车电话为什么没收到通知呢?还有就是我特意的从黄梅路和周公路大张超市附近观察了没有明显的禁停标志或者文字,请问有关部门为啥会被贴条呢?该路段本来人流量比较大如果有禁停规定的话应该禁停标志会很显眼的。为何看不到。像你们这样动不动就贴条200块就没了,谁以后还敢来洛阳玩呢?贴一张条所有的好心情就没了!希望有关部门自查一下顺便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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