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发改委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二)按面积用热费 的收费标准为:热费=建筑面积x供热天数x0.18元/平方米·日x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嵩县新区御和府小区最低的楼层高26层以上,属于高层建筑,根据此文件条例规定,应该按照面积82%收取费用,小区物业费用收取按照面积的86%是否合法合规?若不合规,请有关部门监督其整改。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接到投诉单后,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御和府物业办公室核实情况,该小区采用空气能供暖方式,向物业主要负责人讲解宣贯关于供热收费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下达《关于规范供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物业公司积极配合,表示将尽快与业主沟通协商,促成供热协议达成
回复部门:嵩县 2024-11-21 15:48:09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立即与该小区物业进行沟通,经调解,物业公司同意降低收费面积比例,双方达成一致。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