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巨龙家园七号楼二单元的用户,因为楼上楼下不开暖气,旁边邻居不开暖气,我们家开了暖气一点都不热不说,还每年都是可贵,比用面积贵,那我们为什么不能转为面积计费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下发《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规定,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室内的温度越高,说明散发到室内的热量越多,费用就越高,室内温度每提高1度,耗热量就会增加6%左右,热费就会增加5%左右,建议您在供暖期间合理控制室温,节约热费。如还有其他供暖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公司二十四小时热线电话咨询。热线电话:63005678
问题是室温都很低了,最多20度,就那一年比一年费用贵,你节能我可以理解,关键开了暖气就不热,钱也没少给,这问题怎么解决?开了暖气有什么用?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4-11-20 11:22:08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标准《城镇供暖服务》(GB/T33833)之规定,“5.1 供暖温度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低于18℃。
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 50736-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
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城镇供热服务》对供热方的服务和用热方的采暖设施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用户室温有明确规定,没有规定供水温度。因此,供暖是否合格的检验标准是在正常天气,在供暖设施建设符合GB50736的前提下,室温是否不低于18度,如果你的采暖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室温不达标,责任就是供热单位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