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由市区,乘坐豫CF6J12神州出行7座车,于晚上6点05左右到达凤凰广场,五小对面路口,期间,司机以道路拥堵为由,不愿送到目的地,可是5点30分学校放学,6点05左右到达时候并未拥堵,是否拥堵其真实性可查看凤凰广场电箱顶上监控,期间车内沟通态度蛮横,还说不是因为别人介绍,让他拉人,我在市区就叫不到神州出行的车,那么请问,神州出行7座车辆,现在这么牛吗?口出狂言?车辆运营是服务行为,还是你开个车就可以随心所欲,视法律法规,以及道路交通运输法为无物?我告诉司机,不管别人是否介绍,我也是原价60元,一分不少付款,付款就应该享受到定制服务,然后司机让我配合,在区域内路口等车,我配合了,目的地也是提前说过的,你凭什么不送我到目的地,美其名跟我沟通,但其态度恶劣,满嘴牢骚,叫沟通?具体详情,请各位领导查看其车内车载监控,看看什么叫沟通?司机在极其不情愿情况下,送我到目的地,目的地周边道路也并未拥堵,我下车后,关门用力了,司机气势汹汹吼我为什么摔车门,我回答,我哪里摔你车门,司机立刻口出脏字,直接先辱骂了我家人,我回怼,凤凰广场桥头电箱监控可查看,其内部车载摄像头如果按照2015年安泰公司规定安装了摄像头,就绝对有视频音频资料,请领导们查看。
第一
司机随意变更已经约定好的目的地,属于甩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要求客运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途中不得甩客。如违反,根据各地规定,如在天津,可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在一些地方,可参照出租车的处罚标准,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
司机辱骂乘客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司机是否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请尊敬的各位领导明察
最后我想请问,一分不少的花钱坐车,安泰公司的定制服务,是乘客花钱享受定制服务还是司机随心所欲甩客,辱骂乘客,司机定制乘客这样的理念?要求到达提前约定好的目的地违法吗?凭什么花钱买气受,花钱挨骂?赚老百姓的钱,还骂老白姓,我请安泰汽运公司领导,以及尊敬的县交通局领导能够主持公道,以上内容属实,可以查看事发路口监控,以及该车辆内部车载监控的音频视频,最后希望各位领导主持正义。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11-21 17: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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