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监局领导您好,我是在11月15日晚19点15分左右到洛龙区王府粤喜潮汕牛肉火锅用餐,大约用餐到20点左右时左上后牙突然咬到异物(类似沙石或干料碟中未粉碎的辣椒籽)。当时感觉牙齿一疼,就赶紧用手去尝试触摸牙齿是否松动或确认是何异物,触摸后发现牙齿无松动但已掉下来一块。之后就赶紧找店家老板说明协商,店老板当晚很在意此事就带我去他朋友开的诊所诊治(估计是怕我当晚不走把事情闹大)。但是不巧,他的朋友诊所下班说的是第二天再陪我一起去治疗。我考虑到店家做生意也不容易,也很积极主动处理此事,就答应第二天11月16日去。到11月16日上午我与店家一起去治疗时发现给我用的治疗材料是最一般的,补牙的材料使用寿命也就是3到6个月左右。我随后就与火锅店店主沟通对小诊所补牙的事情表示不满,要求到正规三甲公立医院治疗。火锅店店主开始强词夺理说我讹诈他,现在极度不配合赔偿事宜。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在经营者的场所吃到异物或接受经营者服务中收到损害的可获得赔偿。现与店家无法沟通补牙的赔偿事宜。请市监局和食品安全局各级领导协助处理沟通此事。谢谢。(下图照片是我又到公立医院的诊断记录)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19 15:23:15
网友您好:
执法人员已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现待约时间现场调解。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