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搬家,这边的房子没有用暖气,但是费用已预交,采暖季结束,也没有去退费。今天发现预交费用莫名少了。请问为什么?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4-11-16 16:21:10
网友您好!
已与您电话联系解释说明,如您冬季未使用暖气,不扣除任何费用。如计量用户使用暖气,将根据两部制热价收取采暖费。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分户计量用户: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2(本采暖季为122天)×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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