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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龙门中心站不让携带标准内充电宝

    洛阳龙门中心站,编号0026安检人员,明知本人携带充电宝(83wh)满足交通运输部发布文件的要求(100wh),却直接扣押本人充电宝,态度恶劣,特此投诉!

    网友1512266 2024-11-16 评论5 浏览1741 编号 20241116122026380 [交运集团]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交运集团 2024-11-19 08:39: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相关文件,您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隐患,按规定此类物品禁止携带上车,感谢您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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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100wh时是27000毫安时,飞机都可以带,火车也可以带,就公交地铁不允许说是洛阳公安局制定的,而且给洛阳公安局反映调整一下都被拒绝

    +1 +1 回复

  • 如果机身上有3C认证标志,不让携带没有道理。如果没有3C认证标志,不让携带没错。

    +1 +1 回复

  • 你的额定容量超出了规定的,规定的是不超过20000毫安,而你的超过了2万毫安,所以高铁站肯定扣你的充电宝

    +1 +1 1

    • 规定是不让超100hw,它充电宝最大问题是无中文标识,谁知道是不是正规企业生产的。地铁铁路关于充电宝规定第一是容量不超标,第二就是标识标志清晰。

    回复评论

  • 连个中文标示都没有,谁知道你的是不是三无产品?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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