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特城小区正大门东侧有一栋当时应该拆除而拆的民房,看到现在正在装修,询问物业,物业经理说这是所谓陈总的私人房屋,他们无权干涉作为何种用途
首先,这栋房子是之前拆迁未拆除的房屋,拆迁工作既已完成,赔偿安置工作应该也已经结束,那么这栋存在于小区的房子是不是应当为违建,或者视为公共财产而非个人财产,如果为个人财产为什么存在于小区规划公共绿地上,那么是不是属于违建,违建的话是不是需要拆除,我们需要绿地,而不需要这栋破房子
其次,建业物业极度不作为!房子在小区里,物业即应当监督管理,楼房在装修改建,物业办公室隔一扇墙,物业告诉我不知道别人改建装修做什么用途?胳膊肘往外拐誓与全体业主对着干?!不愧为爱特城的建业物业,一贯风采!
要求相关单位做好你本职的工作,不要最后推到街道办,街道办推到物业,物业舔着脸去跟人家协商……结果就是一直拖着业主,并没有实质性结果。
我们业主要的结果很简单,是违建,就拆除!还我们绿地!如果能证明是他的私人财产,那么请不要在我们小区里,不要占用小区绿地!小区坚决抵制住改商,更何况违建改商!(下附小区规划图及小区违建施工图)
希望各级领导还广大业主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1-18 17:37: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了解,唐河爱特城小区在购置土地建设该小区时,不包括门口的三层民房,三层民房当时为个人购入使用,同时还包含民房以西的部分区域。目前民房正在改造施工,后期用于产权人个人办公使用,不存在开办民宿等,民房产权所有者近期也会把民房区域隔离出来,不与小区贯通,不会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安全与出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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