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到10月,扣除了个人养老金部分,但公司部分一直到现在都没交,和公司沟通也一直推脱不交,电话咨询了各个单位也没有可行的办法,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是哪个部门单位管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02 16:24:13
网友您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豫政[2016]77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问题请向征收机构税局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