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们是16号楼2单元业主,寒冬将至,我们业主集体要求供暖,然而新安县热力公司要求第一年我们缴费率达到50%,但我们单元现在总的入住住户不到30户,现在有24户有用暖需求,也就是实际缴费率能达到80%。理论上的50%实际我们达到80%,请问金水佳苑物业公司为何不能如实上报实际情况,新安县热力公司的领导为啥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接受诉求(注意金水佳苑小区也是安置小区,有的房子会一直没人入住,并且一楼的房子为开发商占用,所以要以实际入住缴费率)我们业主诉求也很明确,只要求能够通暖,但是相关部门领导依旧不顾百姓诉求,一味只要求缴费率,只做表面文章。同样的,当我们问我们达到了50%缴费率,能否保证供暖效果时,也没人给我们明确答案,难道供暖只是为了收钱,而不是为了暖百姓的心吗?希望领导体恤百姓,因为你暖的不仅仅是人心!!!!同样还有疑问,为什么针对第一年供暖,同小区的第二年缴费的不到10户也通,这样是否矛盾,为何只在乎缴费而不在乎百姓心声?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1-11 16:19:0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热力公司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金水佳苑小区目前已具备供暖条件,诉求人反映的16号楼2单元入住率较低,根据新政【2023】12号文规定入住率须达到50%以上,否则供热企业不予供暖。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