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洛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出租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长夏门西街、开元大道交叉口以南约220米,多辆标识公安字样的警车占据道路停放,从车辆的破损情况推定,这些车辆可能已经停放多年,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闲置浪费。
洛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洛阳市财政局会同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这些机动车立即拖移至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这些机动车进行评估,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维护后配置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如果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08 11:51:5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洛龙公安分局民警与您电话联系无法接通,您所反映的车辆是停放在维修厂门口正在维修的车辆,现已挪走。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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