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
阳光社区二期10号楼一单元西户11层楼公用的厨房下水主管道因堵塞返水问题,业主权先生于2024年11月4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解决要求。经业委会主任入户调查如下:
一、10号楼一单元西户一楼厨房及厕所下水主管道并非独立管道,系开发商河阳公司在建设时未按照国家标准施工,而是在入井前将一楼与二楼以上主管道连接在一起,导致一楼的排水管未独立至污水井内并多次发生返水。
二、10号楼一单元西户11层楼公用的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影响楼上业主的正常生活排水。
由于“阳光社区二期业主大会”公共账上并无资金,现求助孟津区人民政府能够协调资金解决以上本辖区业主的民生问题。
阳光社区二期业主委员会综治中心
2024年11月4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1-04 15:28: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了解,经设计单位计算,该做法符合要求,排水量满足要求,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若出现下水道堵塞,建议您向所在社区物业公司反映处理。 洛阳国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