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11-12 09:58: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2016年10月24日金銮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洛阳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工程施工合同,热力配套建设费收费标准为80元/平方米。因与2010年交房时业主缴纳的暖气初装费相差20元/平方米,导致拖欠热力公司工程设备款,无法供暖。目前我街道正在积极沟通金銮开发商出面与热力公司对接协调处理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