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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已使用经济适用房之后,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想购买商品房!

    之前为改善住房条件,申购了经济适用房,但抽签抽到的是小户型,家里两个孩子,再加上老人,一家人分两个地方住,很不方便,现在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想买个大一点的商品房,请问是否有什么限制,需要什么流程

    活在洛阳 2024-11-01 评论0 浏览901 编号 20241101203941134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11-04 15:01:0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规定:“(十)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4812624。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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