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申批发超市购买的猪肉,当天发现猪肉发臭变色。
一、事情经过:
本人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六点半左右在洛龙区金城寨街伊洛路长申批发超市购物,当天晚上八点多吃了一部分猪肉梅花肉,九点左右发现剩余的肉有异味臭味(昆明长丰学校食堂“臭肉”同类事件中的臭味来源于挥发性盐基氮超标)且背面的颜色是灰褐色(疑似氧化),总之,属于不合格产品。立刻把肉放进冰箱冷藏。
这是第二次发现肉有异味,第一次是2024年10月13日,当天晚上18点打电话反馈,远程退了肉钱。再次出现这个问题,决定第二天带着肉去现场反应。
二、反馈及协商经过:
本人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8:40左右,带着问题肉,到长申超市反馈问题,店家说可以退款,但是不承认产品有问题。(第一个工作人员问了说有味道,颜色也不对。第二个工作人员(领导)说味道是腥味,不臭,颜色也没有太大问题,且能够正常使用。)
本人现场拨打了市场监管局电话,市场监管局龙门所让我去所里,9:15左右到市场监管局龙门所现场投诉。本人提出要求检测,可以自行承担费用,市场监管局说洛阳没有对应的检测机构,如果要检测需要去郑州检测,时间和空间存在延误问题。
上午10:40,经市场监管局同时现场协调,商家依旧不正式产品质量问题。故,我决定向百姓呼声投诉,希望得到解决。
三、本人诉求:
商家正视产品质量问题,向我赔礼道歉(我吃到肚子里了),告知整改措施,退还相应消费金额34.45元。无其他赔偿诉求。
如果商家只退款却不正确认识产品质量问题,那么他们就不会整改。不认错,就不可能认真改错。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01 08:07:10
网友您好:
接投诉后,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店方提供了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制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现场未发现有异味的猪肉,店方称10月28日当天销售梅花肉24单,没有其他顾客反映肉有问题。店方称秉承顾客不满意就退货的宗旨,可以为顾客退款34.45元。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