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到社保局办理员工离职时,是否应携带员工的辞职报告,现在凡事讲求证据,如若公司未提供,怎么判定是员工个人意愿辞职的。另外离职单上是否应严谨要求不能涂改,否则公司去办理时随意修改,侵犯员工权益,发生争议后,又无法解决,是否为办理时没有严格管理,给人可乘之机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29 16:16:5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社保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解释相关政策。社保中心办理业务时严肃认真,不会出现以上情况。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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