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路时代阳光苑成立的物管会,想问一下是哪个部门批准的,另外这个寓管会的职业和权力是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投票同意物管会的成立,物管会却帮我们和驰鼎物业签订了合同,并且驰鼎物业的服务合同从始至终到现在都没有见到。所有业主都没有见到物业合同的前提下为什么物管会就与新物业签订了。并且自从驰鼎物业来了以后小区越来越乱,新增的商业性的饮水机,充电桩多了,小区的环境差了。小区里面还有一个办事处,这办事处除了正常上班,小区里面的问题视而不见,推脱责任。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1-01 11:18: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1、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2月5日,时代阳光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涧西区物业办和社区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成立。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每个流程均在小区便民信息栏进行公示及征求业主意见。 2、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职责范围包括物业维修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物业环境管理、物业服务质量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和其他职责。此外,物管会还应当制定详尽的管理规程,明确物业服务的内容与标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加强业主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以及推广各项合理化建议,共同提高小区整体品质和管理水平。 3、时代阳光苑物业管理委员会与河南驰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签订合同,业主可以前往物业公司或者找物管会进行咨询。 4、时代阳光苑小区内办公场所是郑州路办事处南盟社区,为辖区7个院落居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