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洛阳老城区唐宫东路上下车去取了个东西,往返不足五分钟,就被贴了违停告知单,以前15分钟内可以撤销,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而且上面明确表明人不在现场或当事人在现场拒绝驶离得,予以罚款,可是当时我就在现场,明确表明立马开走,扔上传。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0-21 10:14:52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违停车辆,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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