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智能制造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期之初未开会,未发公告,更改学校原本作息时间,从原来的双休强制变成单休,工资未有任何改变,并且安排每天三到四人值班,无论学校是否有学生,值班老师必须全天在学校,包括正常的周末以及中秋节假期和十一国庆假期教师必须无条件到校值班不得请假。
而强制值班规则,强制单休的学校执行校长,平时工作日随意到岗,日常值班及节假日值班理应到岗,以身作则,却未曾出现,只因是执行校长不需要钉钉打卡就可以枉顾自己下发的规则吗?
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
门、接听电话等。
如果值班期间不能休息,或者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生产性工作,就属于加班,应当按照加班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除此之外,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也指出,每名工人每日应进行8小时的日常工作,每周的工作总时长则上限为40小时;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时长可控制在44小时以内,企业应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享有一天的休息日。
老师们每天早上8点到岗中午11点40下课,下午2点到岗到5点半下班,晚自习晚上7点到晚上8点40,每周休息一天还要义务值班。每周时长超过44小时,休息日也被剥夺。是否符合劳动法?
无论是按照正常上班或是加班或是值班都不应让员工倒贴钱,学校值班因为十一假期学校没人食堂没饭,十一期间值班一天就要倒贴一天饭钱,不值班执行校长扬言要扣教师工资。
教师和执行校长商量,执行校长却扬言取消所有人寒假,扬言寒假期间安排所有人值班,不允许请假,寒假只有过年才能休息不是过年时间不允许休息。威胁老师不愿干就走。
这样的品德能够担任一校之长真是可笑。身为教育工作者枉顾劳动法,威胁老师,这样的人怎么能够起到正能量,如何让老师及各部门服从。
请有关部门针对执行校长尽行调查,身为学校的一份子,怀疑她以权谋私。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1 14: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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