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本人2019年在翡翠庄园22号楼建设主体时,干塔吊司机工作,。活已干完五年了,每年每月催要工资,项目部孙经理以及程包主体老板都说没钱,肯请有关领导帮帮俺把工资讨回来。现在打项目经理他们电话也不接了,年前打了条子说先发点,结果是年前一分钱没拿到,肯请领导在中间协调一下,把工资给要回来。肯请领导帮忙出面协调一下!
肯请 工资 翡翠 领导 协调 主体 催要 程包 不接 先发点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1 14:44:08
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伊滨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9691022。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