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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阳光社区二期小区门口南大门东侧门有两个路障球石墩子,且安装该路障球石墩子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请孟津区人民政府及时纠正上述该违法行为并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球石 路障 墩子 南大门 合法权益 业主 社区 小区 孟津 物业管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0-19 15:40: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反映的是西杨小区南大门东侧两个路障球石墩子的问题。经与社区沟通了解到,由于该小区人行通道较宽,为了避免人行及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通过时发生冲突,故在人行通道处摆放两个障碍石墩,保证居民安全出入。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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