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涧西区领导大家好:涧西区联盟路周山大道口西园甲第小区于24年1月份交房,已交房近1年时间,交房时所有供暖设备都是达到交房标准了,但是目前供暖公司迟迟不给验收,具体理由说让开发商回复,但是开发商已经给我们交房了!再者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就像小学生在学校一旦出现点问题,也不告诉老师和家长就直接报警然后去法院起诉吧?所以在此反馈给政府部门,请帮助解决本年供暖问题,别让我们再稀里糊涂的去帮助他们事业部门寻根问底,成为他们之间用于问题解决的替罪羊!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居民住宅项目首次供暖前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已通过供暖专项验收,二是小区的供暖公共设施已移交供热单位。经核实,西园甲第项目开发商尚未申请供暖专项验收,暂不具备供暖条件,西园甲第小区本采暖期是否计划供暖等有关事宜,请购房业主依据购房合同向开发商问询。
回答的是啥啊,合同已经写明的所有设施都是提交政府验收达标的,现在是市政工作失职,玩忽职守不作为,导致问题无法供暖,抓紧解决吧!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10-19 09: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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