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4 15:28:59
您好,由于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无法沟通具体内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如果您工作地点在涧西区,您可向涧西区人社部门反映处理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481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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