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碧桂园凤凰湾小区一期6-2-303户邻居擅自改变物业规定

    我是洛阳市碧桂园凤凰湾小区一期6-2-304室的业主,现就6-2-303户邻居擅自改变物业规定的封阳台标准要求,增设出入户门一事,向贵局提出正式投诉。具体问题如下:

    消防安全问题:邻居购买的房屋阳台原为非封闭阳台,近期在未经相关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了封闭处理,并在此过程中增设了一扇出入户门。该门正对着我家卧室窗户。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米,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而实际测量结果为两户间隔仅为0.75米,隔墙宽度仅为0.45米。这显然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侵犯隐私权及居住安全:邻居增设的出入户门距离我家次卧不到一米,每次邻居使用该门进出时,都必须经过我家两个卧室区域,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方的隐私权及居住安全,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

    潜在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风险:邻居通过新增的出入门可直接到达平台,然而平台的女儿墙高度较低,加上开门方式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考虑到邻居家中有两名不到三岁的儿童。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尽管主要责任在于邻居,但作为同一平台上的住户,我们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担忧。

    鉴于上述情况,恳请贵局能够重视此事,协调相关部门对6-2-303户的违规改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按照原设计标准恢复阳台结构,以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我们作为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感谢贵局的关注和支持!

    晚风sunan 2024-10-12 评论0 浏览1694 编号 20241012163500384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0-15 11:45: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项目物业现场核查,诉求人所述区域为商铺顶面,该区域属于公共区域,不得有任何搭建占用,物业已向搭建业主寄发责令拆除整改函,限期整改。关于平台及房屋价格问题,建议诉求人以购房合同为依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