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伊川县阳光居小区一区,个别业主私自霸占车位,胡乱安装地锁,铁链,反光锥,不让别的业主正常停车,严重违反了《民法典》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占用。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停车,小区没有物业,没有人管,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业主 车位 伊川县 小区 民法典 霸占 停车 个别 地锁 人管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10-12 15:59:42
网友您好:伊川县阳光居小区一区业主私自占用停车位,经查实为经济适用房1-5-201,已通知业主拆除,在两日内整改到位。伊川县住建局2024年10月16日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