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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为什么安置小区停车位置需要购买租赁金额比商品房还多?

    诸葛镇五号小区安置小区一年租车位2500之前500购买5万后期还需要交管理费,为什么价格比商品房还贵,况且安置房能跟商品房比吗?坑死老百姓了,拆迁本身已经给老百姓带来了不便,现在又开始这样下一步是不是开始收物业管理费了,请体谅体谅老百姓吧

    网友1507238 2024-10-10 评论4 浏览1718 编号 20241010171029903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0-11 11:40: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小区系安置小区,伊滨区安置小区由国展公司承建,配套的地下车库属国展公司资产,根据伊滨区【2019】8号文,暂定地下车库5万元/个予以出售,如无购买需求业主也可以对闲置的车位进行租赁使用,租赁费用为2000元+500元车位管理费,业主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或租赁,前期小区内停车位所有方未提出进行车位租售的情况下,车位暂处于临时使用状态,物业作为小区的实际管理方,收取每车位5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用,用作日常车辆管理、车库卫生保洁等开支。现停车位所有方提出车位租售工作后,为保障停车位所有方和已经租购车位的业主权益,未进行租购车位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小区,实际系因外部因素造成该部分群众(根据个人意愿不愿意租购车位的)自2024年5月缴纳的车位管理费后续无法正常履约,但并非物业或该部分群众的主观违约行为,物业退还相应管理费用,系在能力范围内保障该部分群众权益。对有意愿租购车位的群众来说,对其不造成影响。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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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安置小区的资产成了公司的资产?地下车库是否为人防工程?安置中承诺的集体财产包括了哪些?不断试探百姓的承受底线。

    5+1 +1 1

    • 今天街道办回复了说车位归国展公司所有,问了国展公司,国展公司给的回应是:政府委托国展公司建立了安置房小区,然后政府没有付钱给国展公司,然后售卖&租赁车位把售卖和租赁的钱给到国展公司……

    回复评论

  • 这都不是提前告知的事,本来就都是属于集体财产,政府这么做就是知法犯法,国展就是个幌子

    3+1 +1 回复

  • 这些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老百姓,就是割韭菜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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