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10-10 16:27: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该户自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30日,电表没有电量计量。该户已装修完毕,且对外经营民宿经营。9月份核查电表后责令该户补交电费,更换电表。鉴于电表属于电子产品,保修期已过,故购买电表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物业公司之前已下过电表保修期已过更换电表费用的通知(具体通知附下)。更换电表后,今日查表,该户电表计量48度。结合该户使用电量情况。责令该户补交400元电费属于合理收费。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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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66366 2024-10-10 10:41:34 【洛阳市老城区】
为啥给他交安装电表费这都不合理。想让交可以但是把冬季暖气这条件解决掉在去给交安装电表费用,不解决用户冬季暖气问题就不交安装电表费。啥时候先解决这个问题啥时候在交安装电表费,
洛北君 2024-10-10 18:08:40 【洛阳市西工区】
9月份业主入住了才核查出电表有问题了,物业每个月都要催缴电费,不缴纳电费就断电,一年那么长时间,电表有问题不及时查出,把责任和问题都推到业主身上,让业主承担责任,这400元电费全由物业无依据主管臆测,400元转给物业公司账户都不让,只能转给个人,其中问题还不明显?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