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三号小区西区交了停车费为啥不让进小区停车?在停车费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一纸公告让小区所有车辆全部开出小区,请问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既然不让进了交了费用的为啥不给退款?西白塔社区和谭翟社区几千辆车全部停到路边,给交通造成严重拥堵,严重影响大伊滨区的区容区貌,区里的领导难道看不见吗?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因三号小区地下车库漏水维修,将小区车辆清离地下车库,物业会退还相应管理费用,车辆拥堵问题孝文街道办事处会安排工作人员以及协调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停车秩序治理。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伊滨区一号小区五号小区三号小区地下车库集体漏水了,把老百姓都当成憨子了,五百块一年涨到两千五,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难道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在办公室坐着天天在研究咋着摆治老百姓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0-07 09:44: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小区系安置小区,伊滨区安置小区由国展公司承建,配套的地下车库属国展公司资产,根据伊滨区【2019】8号文,暂定地下车库5万元/个予以出售,如无购买需求业主也可以对闲置的车位进行租赁使用,租赁费用为2000元+500元车位管理费,业主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或租赁,前期小区内停车位所有方未提出进行车位租售的情况下,车位暂处于临时使用状态,物业作为小区的实际管理方,收取每车位500元/年的车位管理费用,用作日常车辆管理、车库卫生保洁等开支。现停车位所有方提出车位租售工作后,为保障停车位所有方和已经租购车位的业主权益,未进行租购车位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小区,实际系因外部因素造成该部分群众(根据个人意愿不愿意租购车位的)自2024年5月缴纳的车位管理费后续无法正常履约,但并非物业或该部分群众的主观违约行为,物业退还相应管理费用,系在能力范围内保障该部分群众权益。对有意愿租购车位的群众来说,对其不造成影响。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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