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邻居私自在通往我家路口道路上堆满了垃圾,阻断了机动车辆及居民的通行。这条路是我家唯一可以上机动车的道路,如果不能正常出行,就无法对家中居民的饮食起居起到保障。同时,邻居还自己制造踢人虚假现场,报警后,五头镇派出所民警让我老公去配合调查,到审讯室吓唬并污蔑诱导我老公承认踢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与我老公无关的事情我老公拒绝承认。邻居此举,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精神损失。双方到派出所协商,派出所不能公平处理,让老百姓心寒。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因其老公涉嫌案件,民警正常办理案件,传唤至办案中心正常询问,全程录音录像,并不存在其反映情况。
没有证据,就一直诱导,最后审讯近12个小时,这都属于正常吗?你确定全程12个小时都有录像吗?民警诱导我老公承认的时候他录像都没开。邻居家用垃圾挡路的事也没解决。本来我们是受害者,最后我们被扣留12个小时,问题也没解决,这都属于正常吗?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02 15:00: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您丈夫为案件嫌疑人,民警将其带至县局办案中心进行审讯,民警正常执法,办案中心全程录音录像,该起案件已受理治安案件,殴打他人,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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