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孟庄村村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耕地被村长高春玲侵占,耕地上已被覆盖水泥,不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强行修成水泥路面。 作为村领导,不解决问题,还不让老百姓上告,知法犯法,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领导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石寺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耕地被砸成水泥路,一是耕地在2018年对铝坑用地进行平整,按照统一规划进行国储林种植,并对农户进行了赔青。您家的耕地就在国储林占用范围,已按照国储林占用标准每年进行赔青。二是反映的水泥路是今年为方便群众耕种谋划的产业道路项目,该条道路总长2.6公里宽4.5米,是在原有土路的基础上进行的道路硬化。该条道路铺设后方便出行及解决耕地难问题,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惠民利民的好事,希望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你们所回复的问题不属实。第一:赔青一事我们不知情。第二:他们铺的水泥路,并非在原有土路上的基础上进行道路硬化。第三路他们铺这条路明明是为了方便个人,肆意圈地,横行乡里,而且不告知老百姓。强烈要求政府能够派人实地调查,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01 10:43:5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石寺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该条道路在2018年矿山修复后已存在。您的耕地在2018年对铝坑用地进行平整,按照统一规划进行国储林种植,并对农户进行了赔青,您家的耕地就在国储林占用范围,已按照国储林占用标准每年进行赔青,且赔青款已按期拨付给您弟媳账户,您也知情,并不存在占地未付现象。二是关于您反映修路占用其耕地的问题,石寺镇相关部门已主动和您对接核实,目前您无相关证据证明占用其耕地,待您提供该地块四临关系后进行逐步核实。三是您反映的水泥路是今年为方便群众耕种谋划的产业道路项目,该条道路总长2.6公里宽4.5米,是在原有土路的基础上进行的道路硬化。该条道路铺设后方便出行及解决耕地难问题,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惠民利民的好事,望该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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