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孟庄村村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耕地被村长高春玲侵占,耕地上已被覆盖水泥,不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强行修成水泥路面。
作为村领导,不解决问题,还不让老百姓上告,知法犯法,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领导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28 12:54:2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石寺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是耕地被砸成水泥路,一是耕地在2018年对铝坑用地进行平整,按照统一规划进行国储林种植,并对农户进行了赔青。您家的耕地就在国储林占用范围,已按照国储林占用标准每年进行赔青。二是反映的水泥路是今年为方便群众耕种谋划的产业道路项目,该条道路总长2.6公里宽4.5米,是在原有土路的基础上进行的道路硬化。该条道路铺设后方便出行及解决耕地难问题,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惠民利民的好事,希望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