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上庄过渡费为啥一人一个月350,新民村是300?并且上庄发3月15日到9月15日六个月,新民村为啥发不到9月?上庄每个人还补助500元生活费,新民村村民为什么没有?新民村拆迁房款为啥不村民结算?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9-29 14:42: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征迁安置服务中心调查《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滨管【2019】8号)五、其它安置政策 (一)过渡费、交通费的发放标准及办法 1. 对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按时拆除房屋的动迁户,按户口核定人数(农村居民、“一头沉”家庭中的城镇居民、通过核定备案的常住城镇居民),按每人150元/月过渡费、100元/月交通费的标准,自房屋拆除之日起,发放过渡费、交通费。 第一次过渡,若两年内不能保证动迁居民入住,可一次性发放两年。 过渡费以两年为期限,逾期不能入住的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00元,同时每人过渡费在上两年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再加50元/月,交通费仍按100元/人发放。 根据以上政策,上庄社区2020年3月拆迁,在外过渡满四年,过渡费按每人250元/月,交通费100元/月;新民社区2021年6月拆迁,在外过渡不满四年,过渡费按每人200元/月,交通费100元/月。具体发放情况可到街道办事处咨询。目前,新民社区补偿款区、街道办正在积极筹措中。待拆迁补偿款发放时,街道办、社区会提前通知,并告知领取拆迁补偿款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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