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辛庄村的一名村民,2016年村里搬迁,被安置在修水城邦,当时因为秀水城邦房子未达到交房标准缺少资金急需拆迁款,答应让我们报的13号楼,秀水城邦房屋未达交房标准期间过渡费由秀水城邦售承担,从2017年达成协议至今过渡费一分没给,到现在秀水城邦售赖账不承认这件事,希望政府替百姓当家做主,什么时候发放2017年至13号楼交房期间的过度费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新安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与新安产业区签订的安置协议为6号楼,新安产业集聚区按照协议内容向拆迁户补贴过渡费,但您私下与开发商秀水城邦把房屋调整至13号楼,并未向新安产业集聚区报备更改安置协议,建议您于开发商协商此事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什么叫私下调整,当时拆迁户,开发商,产业区拆迁办以及村干部都知道,开发商为了早拿到拆迁安置房款三方同在一个办公室内口头协议,让先签订到6号楼把房款打到开发商账户,随后再调到13号楼,剩余过渡费从拆迁余款扣除,得到各方领导保证我们才相信领导签协议,也没有领导向我们说要更改安置协议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30 08:34:1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新安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由于您调整房屋后并未到新安产业集聚区进行备案,因此过渡费按照安置协议发放,关于您与开发商达成的口头协议,开发商目前不承认,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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