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9-28 09:42:56
网友您好:
我单位于2024年9月27日16时42分电话联系诉求人,经了解,诉求人工作时间为2019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受理条件第一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予以受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诉求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公司所在地办事处先行协调或至洛龙区人民法院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社局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