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9-25 09:20:34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针对建业中州上院一期违规交房问题:因此问题涉及相关司法程序及法律认定,建议您按照售房合同走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该小区强收物业费问题: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中州上院一期于2022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因未取得竣工备案证,开发公司承诺业主未取得竣工备案证之前,物业运行成本由开发公司承担,物业费从竣备拿到次月开始收取。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竣备证,物业费从2023年12月1日正式收取。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若您于2023年11月买房,12月应缴纳物业费;若为2023年12月买房,则应于2024年1月开始缴纳物业费。
针对该小区业主拿不到房产证问题:中州上院建业负责人表示房产证可以正常办理,全款可以一次性拿证,按揭的需要办理完期转现手续后才能拿到证。目前一期已有50余户办理了房产证。若不清楚相关办理流程,住建部门可派遣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房产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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