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9-19 08:49: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根据洛阳市供暖惯例,在项目交付后第二个供暖期进行供暖,小区入住率需达到百分之二十五即可以供暖。经与热力公司确认,该小区二期还有未建成楼栋,不具备供暖条件。 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