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09-19 09:24:30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收高物业费不作为”一事,现回复如下:一、关于物业服务问题,小区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入驻管理,物业费是按照服务标准核定的收费标准,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物业服务。二、关于车位产权问题,经核实,该诉求事项已进入信访程序,信访立案号:栾信立案【2024】254号,您可到信访受理部门了解该信访案件最新情况。三、关于大吊机私自放进小区问题,住建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门岗值班人员管理,要求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及车辆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四、关于物业收费价格问题,您可携带相关凭证到发改委咨询,如存在乱收费情况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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