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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湾物业在洛北办事处已经给业主回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装修细节没有要求的前提下,依然要求业主必须用大玻璃,可是小区大半业主不愿用大玻璃,因为不仅费用高、安全性不如小玻璃,而且后期维修费用也高。小玻璃只是在大玻璃中间加一杠,变成2块小玻璃而已。请问物业可以这样枉顾业主意愿,强制业主使用大玻璃封阳台吗?凤凰湾的物业为什么这么牛?可以对政府部门的回复置之不理吗?我们的诉求就是大玻璃、小玻璃两个方案二选一,业主自愿选择。
玻璃 业主 物业 阳台 回复 要求 费用 一杠 枉顾 洛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19 11:47: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于装修方面没有详细规定,在此情况下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服务好小区业主,做好阳台封装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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