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宫路影院街路口礼让抓拍,希望我们的人民警察判定违章责任的时候,能够站在驾驶员的角度而不是站在摄像头那高高在上的角度去判定,左前方一辆很高的面包车挡住视线,过马路的又是一位躬着腰推着小推车的老太太,驾驶员的视野位置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况,到斑马线跟前了根本来不及刹车,影院街人流量这么大为什么不设置红绿灯,礼让行人我也赞同,但是像我这种情况真是个大坑啊,强烈要求撤销违章,强烈呼吁这个路口加装红绿灯!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9-06 16:22:21
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按照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可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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