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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房子未入住就开始收垃圾清运费

    新房子,因为要装修,就开通了水表,现在就要收垃圾费,而且垃圾废还10元,这不合理吧

    网友1336439 2024-09-06 评论1 浏览2528 编号 20240906113502455 [水务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4-09-06 16:45:48

客户您好:
     您所在小区锦艺悦园,属我公司抄表到户客户。经系统查询此次是7月1号到9月1号抄表周期内产生的水量,为7月、8月两个月的用水,水量为5立方米。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因水表抄收周期为两个月,故收取10元。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户,按照现行水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在缴纳水费时按标准一并缴纳垃圾处理费,如在抄表档期内,累计用水量在1立方米以下(不含1立方米),免征该档期垃圾处理费。已与您联系反馈说明上述情况,感谢您的认可和理解。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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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待修订,为什么是在抄表周期内少于1立方米?为何不明确说一下时间呢。老百姓希望每天一抄表,一天不产生水费你就别扣一天的垃圾费。物业希望半年抄一次表,只要半年内用1立方米,你就要交半年垃圾费。这样的制度又是开发商在执行,肯定对老百姓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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