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通过微信善意提醒老城区邙山街道定鼎北路德和园小区物业,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干粉灭火器五年内免检,德和园小区干粉灭火器在免检期内一年一检实属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由于物业楼管态度极为恶劣且置之不理,昨天经咨询消防部门确定为五年一检后,今天再次善意提醒楼管,楼管竟然让我去物业办公室写个承诺书,由我个人承担一切责任才可以依法五年一检,并称随便投诉。按照物业这个逻辑,德和园灭火器也别一年一检了,干脆一天一检反正也不违法,反正消防部门、物业都不出钱,最终都是业主出钱,如果有哪个业主提出意见,就让这个业主写保证书。请问相关部门,物业楼管这种素质怎么履行服务义务?业主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物业眼里竟成了笑话。每年必备的消防演练是一次没有,干粉灭火器换的却这么勤,这里面消防部门又是如何履行法定义务的?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9-06 15:47: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接到您的诉求后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沟通了解情况,物业回复:五年指的是干粉灭火器具有五年有效期,可以不用换新,但是每隔1-2年要检查是否有损坏,是否缺粉,压力是否达标,更换年检标签。为确保干粉灭火器能够正常使用,因此需要一年一检。今年5月,物业在德和园小区广场组织开展了消防培训和演练。关于楼管态度恶劣问题,社区已向物业负责人反馈,负责人表示会加强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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