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领导好:
我叫李杰林,住址涧西区高新滹沱社区,我2015年4月13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就职于高新区洛阳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工作6年多时间,名兴房地产公司只为我缴纳了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后我2022年1月6号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但时至今日三年多时间,奔波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始终没有为我补齐应缴的社会保险。现请贵局领导督办此业务,为我主持公道,也维护法律的尊严!
社会保险 应缴 贵局 滹沱 涧西区 主持公道 补缴 补齐 保障局 领导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09 09:50:53
网友您好,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请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企业养老补缴业务,请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处理,感谢您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1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