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凤凰湾按照合同交房日期顺延三个月至8月28日,三证一表证件不齐全,部分分户电表未安装,消防设施均未完善,消防验收并未通过,为何可以强制业主收房缴纳物业费? 竣工验收未合格就强制交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请问哪个部门监管制止这种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目前碧桂园凤凰湾已经具备装修条件,为了满足居民急于收房心情,开发商通知业主可领钥匙装修。已经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后续工程建设并申请竣备验收正式交房。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可以提前预交也可以按月缴纳,已要求开发商严格遵守规定,禁止强制性预交物业费,对此将继续跟进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06 11:49: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碧桂园凤凰湾项目为了满足居民急于收房心情,开发商同意领钥匙装修,未完成的工程将继续完成,已经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划设计完成后续工程并申请竣备验收,对此将继续跟进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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