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在市府西街宜人路口至市府西街古城路口段,一辆车牌号为豫C2113G的公务用车疯狂鸣笛、逆向加速超车且超车后恶意别车,不知是有什么紧急重要的公务非得这样危险驾驶?开公务用车的人怎么也算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吧,请问这样驾驶是否合理合法?符合其公务身份吗?!110派警之后,第七交警队处理态度非常散漫,为难百姓,不作为,是否因为是公务用车才官官相护,自古以来民告官都很难成功,今天可算见识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9-04 11:39:58
网友您好:您反应的情况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安排民警与您联系。对于您的举报,需要您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您可用u盘拷下后至交警七大队或拨打0379-82887110具体咨询,我们会安排人员及时处置。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