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处于已装修好且空置状态,冷凝水管作为公共设施,由于物业方面管理不当,导致冷凝管不能正常下水,我家靠近阳台的墙面以及门套线被冷凝水泡了。 已经快两个月了,物业现在的态度是业主问问题不回,不解决,冷处理,推卸责任,踢皮球。 首先,1.8每平方的物业费,这样的管理是否配得上1.8元每平方的高物业费,作为业主真的很寒心。 其次,物业费交了,公共设施出了问题,物业又不负责任了,让我们自己去解决,走法律程序,这又不是我家改水管漏水了。 恳请相关领导调查,还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公平公正!!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该房屋漏水是由楼下住户私自改装冷凝水管,造成冷凝水管反水,物业已多次与楼下住户沟通赔偿问题,但楼下拒绝赔偿。经咨询法院工作人员,该冷凝水管反水属于人为损坏,与物业服务无直接联系。目前,该问题正在沟通中。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我们也咨询了专业司法人员,得到回复是公共设施故障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物业责任肯定是有的。另外楼下改管道物业是否知道,改管道会产生的后果物业是否知道,在我们家被泡之前小区已经出现多起冷凝水管道反水问题,物业是否有措施排查小区其他楼已知改管道的住户,是否有进行相关安全隐患排查。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9-03 17:04: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李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和物业负责人联系,由物业负责人向法院提供材料,协助诉求人解决该问题。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