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在去年8月毕业时转入宜阳县人才交流中心,今年五月转出,现学校要求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咨询档案室,因档案已不在为理由无法开局证明,我又在网上申请开具区间证明,第一次24号申请,距今未审核,只好撤销了,刚刚又申请,请问我该如何办理这个证明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8-29 17:20:15
网友您好:
经调查,反映人档案已于5月13日转往河南科技大学并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业务,现档案在学校内存放。因档案已转出,该生基本信息我处无法确认,所以无法再为其办理“存档证明”,学校要求的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我单位无法配合。建议该生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确定相关信息,出具存档证明。或者学校将档案退回我处,由我处出具存档证明。该生反映的网上办理档案业务,我单位暂时不能实现。
宜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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