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第四部分中第三条 明确规定 新建开发项目需要审核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第六部分第二条明确规定 城管部门审核开发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2: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要求,园林绿化方案共包含 13部分,分别是:总则、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景观设计分类、绿化种植景观、道路景观、场所景观、硬质景观、水景景观、庇护性景观、模拟化景观、高视点景观、照明景观、景观绿化种植植物分类选用表。
请问洛阳市城管局怎么验收的观山悦绿化项目?你们只有你说的绿地率吗?你们没有相应的图纸或者资料,你们拿什么验收?难道用眼睛判断,去估计?最后拿什么来验收?小区种的都是断头树,小树苗,死树,我们业主申请把他们的绿化方案公开透明。10000朝上买的房子就弄点这吗? 请你们为我们做主。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8-28 17:06:27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七条 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目前,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工程尚未竣工,按照以上条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我局将持续关注并指导伊滨区督促建业天明观山悦建设单位进行绿化整改工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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