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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电动车充电桩建在地下车库,三期至今未建。物业多次向大家说地下车库应消防规定不能建充电桩,只能建地面,但一期二期依然在地下车库充电,三期没有充电地方,业主充电困难,一期二期仅有的几个充电桩经常抢不到,并且会有人利用插排充电,非常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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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27 18:03: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 三期属人防工程,规划初期未设计地下充电桩。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车辆管控,在符合消防和安全条件下尽快制定加装充电桩方案并进行安装,满足业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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