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发放过度费是理所应当的事,根据伊滨区安置政策指的是整个伊滨区30多个村,并没有说只能在本村安置才有过度费,不在本村就没有,更何况也没有迁出区的范围,难道安置还有强买强卖只说,如果不想要房子难道就没有过度费,身为政府人员或者党员,不为民创造利益,而是想方设法去坑害百姓合法利益,根据伊滨2019管,8号文件就没有这样规定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根据相关政策,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每人只能安置一次,变更安置地需要先放弃李村的安置资格,从安置人员花名册中移除,并退回以前领过的所有过渡费。如有疑问,请前往李村征迁安置办咨询相关政策。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想问下根据相关政策,是哪条政策,为什么不愿意公布,有什么见不得光的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8-28 09:05: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根据相关政策,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每人只能安置一次,变更安置地需要先放弃李村的安置资格,从安置人员花名册中移除,并退回以前领过的所有过渡费。如有疑问,请前往李村征迁安置办咨询相关政策。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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